王某14岁生日那天,邀几个朋友到饭店吃饭。饭后回家途中,王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,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,包内有手机1部、现金60000余元。王某14岁生日那天的行为()。 A.构成抢劫罪B.构成盗窃罪C.不构成犯罪D.负有限的刑事责任正确答案:A 点击显示答案